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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四章 死皮赖脸(1 / 2)

从感情上来说,王小明是不太愿意孙小侠跟着他们一块儿去的,在他眼里,孙小侠根本就不适合这种社交场合,记得有一次,孙小美过生日,王小明想着她太辛苦了,决定浪漫一把,带她一块儿去吃西餐,孙小侠当时也在天安,就叫他一块儿去了,他这位小舅子呢,就有本事在西餐厅脱下袜子搓脚趾缝,他说去洗脚屋洗脚染上了脚癣,痒的难受……王小明就擦了,要是染上包什么炎或什么头炎,是不是还要脱裤子撸上一管啊。当然,这还不是最恶劣的,事后,他居然大言不惭说,就是看不惯王小明这个姐夫,故意出他的丑来着……总之,未来小舅子做出任何出格之事,王小明都不会意外,他就是这么一个人,你永远不能以常理度之。

但从理智上来说,孙小侠毕竟还是孙小美的亲弟弟,而且,有一点王小明也承认,孙小侠不赌博不吸du,还不能算太坏,前世的时候,孙小美被她老弟气得曾说过,要是小侠赌博吸du倒是省事了,直接就断绝姐弟关系,省得整天被他气得胸口发闷——这句话的实际意思,还是认他这个弟弟,所谓血浓于水,有时候并不是纸面意思那么简单呵……

王小明一叹,既然是他请客,那就没理由把孙小侠扔路边了,就道:“那就一块儿去吧……哦,对了,你带西装皮鞋了吗?”

“带了带了,过冬的衣服我都带了……”

孙小侠大喜,直接就拉开编织袋的拉链,从里面掏出一身略微显皱的西服,当时就要往身上套,王小明忙阻住他,这里已经够乱的了,还是赶紧找清净地才是。

出乎意料的是,傅宝贵居然也要跟着他们一块儿走,他的理由之一是要盯着未婚妻,当孙小美声色俱厉呵斥要翻脸之后,他改成了理由之二,他是遭孙小侠拐带而来,在天安人生地不熟,所以,孙小侠去哪儿他也去哪儿,否则走迷路了就报警控告孙小侠这个诈骗犯兼人贩子。

好吧,孙小侠就是王小明与孙小美的软肋,为了少一点麻烦,傅宝贵这个拖油瓶,王小明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。

值得欣慰的是,孙小侠并没有像王小明所认知的那样把重物推给他老姐,而是任劳任怨地背着属于他自己的编织袋,路上的时候,也一直在寻找机会和王小明说话,内容都是以讨好为主,绝没有前世所表现的颐指气使,这让王小明很是感慨,若是不了解底细,得多夸这小伙子懂事啊。

凯旋饭店就在与步行街交叉的另一条商业街上,距离专卖店也就是五分钟路程,家常话一唠嗑就到了。

酒店的保安对于他们一行人颇有几句微词,主要是对那几口编织袋有意见,现在住大酒店的一般都使用拉杆箱,编织袋已经好久不见人用了。这种时候,其他三人约好了似的,都把目光投射到王小明身上,不知不觉中,他已经成了他们的主心骨。

王小明也没有富裕到可以拿钱去甩保安的脸,当然,他一向奉行以德服人,有钱也不会胡搞瞎搞,他掏出手机,对着保安晃了晃,很平和地说道:“我这里装有三款社交软件,四款点评类APP,如果我愿意,只要几分钟时间,二位就可以当几天的网红……我现在奇怪的是,你们真想通过这种方式出名吗?”

两位保安讪讪而退,而王小明,则尽情沐浴着孙小美与孙小侠崇拜的目光,以及傅宝贵不服气的冷哼。于是,王小明选择了低调,不以为然道:“其实也没什么,现在网络这么发达,除非硬闯,一般情况下保安都不会为难人……”

孙小侠并不认同,他说:“主要看气质……”

说到气质,王小明就看了看傅宝贵皮鞋上被踩的脚印,道:“如果脚印也是一种气质的话,宝贵兄应该是蛮不错的……”

“小人得志!”傅宝贵终于想起来要把皮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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